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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数据取证系统法庭应用模拟举行

发布时间: 2017-10-13 12: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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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31日,在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开展了证据系统法庭应用模拟。本次模拟由西南政法大学大四法律系学生充担庭审中所有角色,同时邀请重庆市肖燕法官、重庆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协调处处长吴勇军、副处长何萍担任现场点评专家。本次庭审过程中应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六条、九十七条。

    本次模拟法庭,原、被告双就证据系统所获取的电子证据是否合法可信、是否可以作为法庭审判或是行政执法的有效证据展开了激励的争论。当事人双方均举示了相关证据,进行充分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过程中专家辅助人向法庭内陈述了系统的运行过程,并进行了现场演示和原理讲解。最终当庭法官判定“第一,该证据系统在开始取证前对取证设备自动进行了净化处理(清除浏览器缓存、cookies、清空host文件),确保了设备‘清洁’,保证了所登陆的目标网页真实可靠;第二,该系统所获取DNS服务器、目标域名及别名、目标域名IP列表和网络路由交互信息等信息,可以明确指向目标网页;第三,该系统在所取得的底层数据,包括请求、应答和原始码流,能有效、真实的还原现场;第四,证据系统采用的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指纹校验,因第三方机构的权威性和中立性,有效的确保了数据的不可篡改和可信度。综上,本案所举证的电子证据合法可信,可以作为本案的重要证据使用。”

    庭审结束后,重庆市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法官肖燕代表点评专审专家,对西政学生高深的法律基础和意识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调出证据系统所展现的工作逻辑符合我国对于证据法对取证过程的要求,可以作为互联网电子数据取证的重要手段。